评建通字〔2024〕1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按照学校审核评估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综合考虑学校评建工作进展和教学单位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包括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查、二级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教学材料归档及资料室建设情况检查三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1.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材料,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重点为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未检查的教学资料(如期末试卷等),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不列入本次检查内容。
2.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1)二级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文件修订情况;
(2)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及支撑材料。
3.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材料整理归档上架情况,包括教学基本材料、自查材料和自评自建材料。
三、检查要求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各教学单位对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材料开展自查,材料完成归档的填写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2),作好自查记录(见附件3),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本单位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自查报告(见附件4,1-8项)。
3.各教学单位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结合实际修订相关文件,对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入自查报告(见附件4,9项)。
4.各教学单位加强档案室建设,完善归档工作流程,建立索引目录,提高教学资料归档质量和调阅速度,对教学资料归档及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入自查报告(见附件4,10项)。自查材料和自评自建材料要求参见 “附件5:二级教学单位评建工作指引”。
5.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调整模板材料中的学期日期等信息。
(二)专家组检查
1.教务处牵头成立专家组(由校级督导专家、教务处专家、教学单位督导专家组成),重点检查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和教学材料归档及资料室建设情况。
2.各教学单位需提供检查地点,准备好2024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名单(见附件6),专家组联络人员提前与教学单位确认检查地点和检查时间。
3.专家组按照《辽宁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要求(见附件7)及规定程序开展检查,各组检查完毕后召开现场反馈会,教学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4.专家组检查安排在2024年秋季学期初,与学期初检查一并开展,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自查时间:7月11日-7月19日。
联系人:张思萌 联系电话:43164033
附件:
1.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
2.教学归档材料清单
3.教学质量自查表
4.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自查报告
5.二级教学单位评建工作指引
6. 2024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名单
7.《辽宁科技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教务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