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4〕150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按照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学校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要求,将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初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包括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检查、2024年春季学期二级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二级单位教学材料归档及档案室建设情况检查三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1.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材料,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1: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
2.2024年春季续期二级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1)2024年春季学期二级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保障体系文件修制订情况;
(2)2024年春季学期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检查及自查材料、问题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问题反馈及持续改进情况。
3.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材料归档及档案室建设情况:
(1)2022年至今教学资料及自评自建材料归档情况;
(2)归档材料清单、材料调阅目录完成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2.各教学单位对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材料开展自查,材料完成归档的填写归档材料清单(见附件2),作好自查记录(见附件3),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本单位2024年秋季学期初教学质量自查报告(见附件4)。
3.各教学单位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结合实际修订相关文件,对2024年春季学期二级单位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入自查报告(见附件4)。
4.各教学单位完成2022年春季学期至今教学材料归档,完善归档工作流程,建立索引目录,提高教学资料归档质量和调阅速度,对教学资料归档及档案室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写入自查报告(见附件4)。
5.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调整模板材料中的学期日期等信息。
(二)专家组检查
1.教务处牵头成立专家组(由校级督导专家、教务处专家、教学单位督导专家组成),重点检查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2.各教学单位需提供检查地点,专家组联络人员提前与教学单位确认检查地点和检查时间。
3.专家组将在每个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检查完毕后召开专门反馈会议进行问题反馈和交流。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6日上午11点前,将盖有本部门公章的附件4、附件5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勤公楼205室),电子版发送到lkyddpjzx@163.com。
四、检查时间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8月29日-9月5日。
2.专家组检查时间:9月9日-9月14日(见附件8)。
联系人:张思萌
联系电话:43164033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