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通字〔2024〕1号|关于报送《审核评估指标任务清单》及《审核评估指标任务负面清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12 点击数:

关于报送《审核评估指标任务清单》及《审核评估指标任务负面清单》的通知

评建通字〔2024〕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和要求,请完成本部门(单位)相关的审核评估指标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完成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落实到人、排查负面清单

1.职能部门牵头制原则。因时间关系和实际操作考虑,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承建单位由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明确第一责任人。

2.逐级逐层负责制原则。多个部门负责各三级指标“审核重点”,其他责任部门要将相关具体责任人报给第一个部门,逐层逐级报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指标点对点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表中审核要点涉及多个部门,但有清晰具体任务的,汇总自己部门单独申报。

3.各单位、各部门尽可能的排查暂不能完成的指标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

4.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高度重视、凝聚共识,做好本学院(部、中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全面部署,做到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二、填写说明及要求

1.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下面填写本部门负责人姓名;具体责任人可为一个或多个责任人;

2.可完成的任务请在栏中填写具体完成时间,完成时间最晚2024年9月底;

3.暂时不能完成的任务请填写入“负面清单”;可能出现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可另附情况说明;

4.责任部门涉及多个部门的请各部门分别填写;

5.责任部门中涉及“各学院(部、中心”的,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审核指标填写负面清单;

6.负面清单中“整改措施”一栏,尽量列出对应拟解决问题的支撑材料名称;暂时不明确的,写清具体整改措施、做法,尽量条目化。

7.各责任部门需报送《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各二级教学单位需报送《负面清单》和《***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材料于3115:00前,请各责任部门将涉及本部门的情况汇总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孙露露处,电子发送至孙露露办公自动化邮箱

8.所有报送材料需经填报人、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单位)公章。


附件1  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清单(简称“任务清单”)

附件2 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任务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