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通字〔2024〕23号|关于开展二级教学单位审核评估材料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4 点击数:

评建通字【2024】24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全体动员,贯彻落实《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打赢审核评估攻坚战,根据审核评估工作会议要求,学校评建办公室联合教务处、校督导专家组、综合监察室,组成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开展二级教学单位审核评估材料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专家组抽查相结合方式。

二、检查范围

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材料,具体项目见“附件1: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

三、检查要求

(一)教学单位自查

各教学单位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材料开展自查,形成教学质量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模板见附件2)。

(二)专家组检查

1.成立专项检查专家组,结合教学单位自评报告,对每个教学单位每个教研室抽查至少1名教师的全部教学材料。

2.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自查工作不力、教学材料问题较多或问题屡次反馈仍不改正的,将予以追责并与年底单位及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3.各教学单位需提供检查地点,正在接受大排查的学院不用另外提供检查地点。

4.各教学单位需现场提供2022年春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名单和调阅目录。

5.专家组联络人员提前与教学单位确认检查地点和检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2日下午16点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联系人办公自动化邮箱。

四、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11月14日-11月22日。

2.专家组检查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

联系人:张思萌 联系电话:43164033


附件1: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

附件2: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模板)


评建办公室、教务处、综合监察室

2024年11月14日